日子没洗过了,一股子汗渍的馊臭味。
冯厚祥咬紧牙关,“找我干什么?我又没拿你们的东西,这都是林清锋自导自演的。”
“肯定是他深更半夜偷了你们的东西,又折身拿了我的鞋。”
“他跟我们家不睦,早就盯上我了。”
他扯着嗓门疯狂大喊道。
林清锋气笑了,眸中神色愈发冰冷,“那你手上的抓痕也是我抓的?”
“总不能是我偷了知青点的东西,又转身去你那偷鞋,顺带着抓了你手一下吧。”
他似笑非笑的话充斥着讥讽。
闻言,大家伙的时间视线立刻落在冯厚祥的手背。
只见那上面蜿蜒着几道不起眼的细小血痕,要是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石守道竖起眉毛,跨上前几步就抓过来他的手腕,“这抓痕不可能是男人留下来的。”
他身形魁梧高大,猛地冲过来,吓得冯厚祥心里直哆嗦,生怕他给自己一拳。
眼看着形势不利于自己,冯厚祥思绪飞速活络起来,“咋的,我被猫抓了,你们也管啊。”
“少在这红口白牙的污蔑人!别以为林清锋是你们队长,就能不分青红皂白的维护。”
“否则,他不仅要背上盗窃罪,还得背个流氓罪,污蔑罪。”
冯厚祥脸色得意的扭曲,心里莫名涌起真正快意。
对,就是这样。
林清锋早就该身败名裂了,凭啥他过好日子。
他就该带着那个秧子五姐过着流浪乞讨的生活,最好饿死在街上!
“你个疯婆娘,你干什么。”
她直接骑在冯厚祥身上,抓过他拼命向后藏的手腕,露出上面几道血痕。
跟自己指甲形状大小,正好能对上号。
孙艳华得意洋洋的扭过脸,“你们看见了吧,要不是我眼疾手快的弄伤了他,现在还捉不到贼呢。”
冯厚祥心里警钟大作,顿感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