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的故事在莱昂纳尔的心里流淌而过,那个穿着长衫喝酒的落魄书生,逐渐和这个时代发生了共振。¢q\i!u*s-h¢u?b·a′n¢g,.¢c_o¨m`
作为经典文学形象,“孔乙己”代表了在时代的夹缝当中迷茫、挣扎的中国旧知识分子群体。
而在法国,这个群体的规模同样庞大——第一帝国、第二帝国的辉煌,以及漫长、反复的王权时代,让“皇帝/国王陛下”有着大量的拥趸与附庸。
法国每次革命,君主制度被推翻,他们都是被抛弃、被边缘的一群人。
从巴黎到地方,这些人纷纷丧失了原有的地位与尊重,甚至沦为底层。
莫泊桑后来写了一个短篇《小步舞》,就借由一对路易十五时代的宫廷舞蹈教师夫妇,倾诉了一曲送别旧时代的挽歌。(2019年全国卷ii的阅读题,做过的举手~)
与《小步舞》相比,莱昂纳尔所写的这个脱胎于《孔乙己》的故事,更没有那么“温情脉脉”,而且描写的群体也不再是那些“文化人”,而是法兰西的军人,那些效忠于拿破仑的军人们。
他要撕下这层体面,让王朝复灭下,这个国家精神上的腐朽给刻画出来——
【阿尔卑斯的酒馆的格局,和别处是不同的:都是临街一个l形的大吧台,吧台里同时备着冰桶和热水,可以让每一种酒都都在最短时间里达到合适的饮用温度。?E?+_Z&小e说[网>,¨ @¥首·发,°[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1个苏,买一杯冰镇的白兰地——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现在每杯要涨到2个苏——靠着吧台外站着,爽快地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个苏,便可以买一小碟盐水煮豆,或者几颗橄榄,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5个苏,那就能买一条腌咸鱼、一片煎咸肉或者一小块奶酪,但这些顾客,多是穿着粗布工装或短外套的工人,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那些穿着体面毛呢外套或长礼服的人的先生们,才踱进吧台后面隔间里的雅座,要葡萄酒和小菜,慢慢地坐着喝。】
在写这一段的时候,莱昂纳尔仔细搜刮了一下原身在阿尔卑斯家乡的记忆,确保每一处细节都能与当时的法国背景对得上。
不过他也“惊喜”地发现,1850年到20世纪初,世界的货币体系似乎处于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英镑、法郎、美元以及中国的光绪银币、日本的银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价格波动不大。
接着是第二段,原着是以“我”的视角切入来叙述故事——但主角却并不是“我”,而是“我”的某一观察对象。晓说CMS 追最鑫章結
这是一种典型的“叙述者大于人物”的写法,即叙述“孔乙己”故事的“我”,大于小说中明面上的参与故事的“我”,那个十二岁的小伙计。
以二十多年后成熟的“我”,审视、观察儿时的“我”的见闻,形成了一种集“成人”“儿童”两种视角于一体的叙述效果
这也是需要在这篇小说中予以保留的——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雪绒花酒馆”里当酒保,老板勒格朗先生说,我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穿长礼服的客人,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叼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白兰地从酒瓶里倒出,看过杯子底里有没有掺水,又亲看将杯子放进冰桶里镇着,然后放心:在这严格监督下,掺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勒格朗先生又说这事我干不了。幸亏介绍人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端盘子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背景环境和视角人物都交代完毕,就该“孔乙己”登场了。
【我从此便整天站在吧台里,专管端我的盘子。虽然没什么差错,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们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老卫兵”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老卫兵”是站着喝酒而穿毛呢外套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毛呢,可却是一件帝国近卫军的蓝色旧礼服外套,肩章早已磨秃了线,肘部打着深色的补丁,下摆也破烂不堪,油污发亮,似乎从滑铁卢战役之后就没洗过。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皇帝陛下”、“纵队进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