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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完结

当初,每遇到契丹南侵,大宋这边就会升起狼烟,以示边警,然后宋师就会大规模集结。·0!0·小`税/惘* +醉~薪+彰^結?哽*辛*哙-曹翰就让人在边境各处举烟,但见狼烟四起,边境形势顿时紧张起来。契丹并没有做好战争准备,一时以为有伏兵,因此蜷缩在附近城中不敢靠近边塞。曹翰当即指挥工人跟着“五骏骑”,入山伐木,得到巨大的建筑木材数万株,车载肩扛,从容地回到要塞。

曹翰督工,用了几十天的时间,完成了太宗交给的任务。

“不为家贫卖宝刀”

曹翰嗜杀。在周世宗时,曾经做枢密承旨。一次世宗征淮南,留下一千多副铠甲在正阳(在今河南驻马店东南),随后又得到南唐的降卒八百人,派人往京师递送。曹翰正在从京师往淮南去见周世宗,过了正阳十几里地后遇见了这一批降卒。他担心降卒们待会儿走到正阳,知道有现成的铠甲,会劫了兵器作乱,就假传周世宗的旨意,将八百人全部杀死。等到他见了周世宗说此事,周世宗不高兴。曹翰说:“南贼是因为走投无路才归了我们,并不是心服。征淮南得到的器甲,都在正阳,万一被他们夺了,那是又出来一个等着征服的淮南啊!”尽管杀俘不祥,但周世宗想想,算啦,没有给他定罪。/r,i?z.h?a¨o¨w+e-n?x?u.e\.¢c~o+m-

周世宗临终时,召大臣范质等参与顾命,曾要范质以王著为相、曹翰为宣徽使。但范质考虑的是,王著太爱吃酒,曹翰则“饰诈而专”,好装点自己的诈术,行为专断,于是没有执行世宗的临终遗言,只让曹翰做了德州刺史。

太祖时,收江南,曹翰独当一面,克复江州(今江西九江市),但因为南唐兵将据城据命,顽强抵抗,城破后,他有了屠城之举。这是大宋对内对外战争史上的一笔罪恶,由曹翰书写。

曹翰虽然平江南有功,但是杀人屠城事,性质太恶劣,一直到太宗时,多年在“环卫”,没有升官。所谓“环卫”就是禁卫军官,有多种称号,但属于散职,史称“皆空官无实”,一般用来措置闲散武臣。这种官职俸禄也不高。一天太宗安排内部宴会,侍臣都要赋诗。曹翰因为是武官,没有邀请他参与。他于是自我推荐说:“臣少年时也曾学诗,请求也参加宴会。-q+s\b!r,e¢a¨d,.¢c/o+m·”太宗笑着答应了他。宴会时,太宗又对他说:“卿是武人,请以‘刀’字为韵,上一首诗吧。”曹翰拿过笔,很快写好:“三十年前学六韬,英名常得预时髦。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臂健尚嫌弓力软,眼明犹识阵云高。庭前昨夜秋风起,羞睹盘花旧战袍。”

这诗写得酸不溜丢,大意说,我曹翰乃是一军事家,过去有功,现在还能拉起强弓,但看着过去旧战袍,又不能有作为,很是惭愧。关键词是“不为家贫卖宝刀”。意思是我现在生活很困难,陛下您看着办。

太宗看了也很难过,想想这也是一个战功卓著的将军,现在居然到了要“卖刀”的地步,就从“环卫”一下子给他升了好几级。

曹翰与崔翰齐名,作战骁勇有谋,立功也不少,而且有慷慨散财之举,乃至于他死后,家中没有多余的钱财。《宋师》本传对他的评论是:“至于好谋善战,轻财好施,所至立功,则未有优于曹翰、崔翰者也。然不可与古之良将同日而语者,崔之论奏平燕,未免出于率尔;而曹之杀降卒,屠江州,则又过于忍者也。君子谓功莫优于二子,而过亦莫先于二子,信矣。”至于有谋略善于打仗,不重钱财乐于施舍,到哪里都能立功,则几乎没有比曹翰、崔翰更优秀的了。但二人还是不能与古之良将同日而语,原因就在于:崔翰当初论讨伐幽燕,出语未免太轻浮草率,结果导致大败;而曹翰则杀已经投降的俘虏,还在江州屠城,则是太过于残忍的人。君子认为:功劳没有几人比二曹优异,罪过也没有几人比二曹严重。

我认为这是公允精当的评价。

太宗从河北回到汴梁之后,文武大臣中的一些人提出应该再次“速取幽蓟”,尽快收复契丹所占山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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