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被害人,姓名:正法寺美也子,二十九岁,东京一家公司的女职员。”森川边看记录边说,在场刑警们的笔一齐飞了起来。死者的身份,是事件发生后,查看所携物品时,才了解到的。死者身旁的大旅行袋里,有一个布制的提包。从提包里发现了与钱包放在一起的月票夹,票夹里有被害者的身份证。东京都千代田区外神田三丁目×番地×号株式合社立花音响PR课,正法寺美也子,昭和二十×年三月三十日。生这是身份证所记载的内容。另外,路线车月票上的住址是:东京都文京区西片二丁目×番地×号。
“已经与被害人的家属和会社取得了联系。今天下午家属和公司的上司会赶来这里。据家属说,被害人正法寺美也子是利用公司的夏季休假,从山阳到山阴作了一次四夜五天的短期旅行。”
“也就是说,她是在从山阴往山阳的途中,遇到了不测。”
“是啊,当初我们也是这样认为的。但事实上似乎并不是如此。因为,她是八月五号从东京出发的,也就是说,被杀害时,是四夜五天旅行的最后一天。根据家属提供的旅行日程来看,应该是第三天的八月七号住在三次,八号住在尾道,九号回东京。”
“是否可以考虑她推迟归程了呢?”
“但是,从被害人的钱包里发现了三次市内的旅馆环水楼、尾道市的旅馆秀波庄的发票。住宿日期与预定日程相同,是七号、八号。另外,在旅行袋的内袋里还发现了尾道车站九号发行的前往东京都的新干线指定特急券。指定坐席是八月九号上行列车‘光138号’6车厢11列B座。‘光138号’在福山是11点57分发车。从山阳本线尾道站11点发车,11点19分到达福山的列车刚好和‘光138号’相接。估计被害人是乘这趟车去福山的。在福山改变了计划,坐福盐线来到了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