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喝啤酒。你想喝什么?”
“那你都喝什么?“方恒安问。这个问法如果在不熟的朋友中其实会显得有些生硬。顾临奚却不知为何,对方恒安总是有很多耐心,但是他依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避重就轻地回答。“在我国的大部分文化语境下,喝啤酒白酒的氛围太亲热了,我不太适应。所以之前在工地上他们拉着我喝,我都推说胃有毛病。”顾临奚笑了笑:“你看,我都不想搪塞你,直接讲实话了。”方恒安执着追问:“那为什么还喜欢来大排档?”其实,这是顾临奚一时兴起,第一次来大排档。他想了想,说:“因为我喜欢热闹的地方。”明明是再平淡不过的话,方恒安却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头一痛,好像在为这个人感到悲伤一样。这时候烤串上来了,芬芳扑鼻,油光灿灿惹人食欲。“那就是没有胃病吧?”方恒安忽然说。顾临奚闻言只是分神点了点头。他正把黑椒牛肉粒从金属签上用筷子剔下来,一粒粒慢条斯理地用筷子夹着吃。“来两瓶啤酒。”方恒安忽然说。冰镇的啤酒挂着水珠放在顾临奚的面前。“你随意,喝不喝都可以。”方恒安说:“我不劝人喝酒的。”说这些时,他都是没什么表情的,不会让对方觉得有压力。但是又微妙地流露出一丝期待。 于是,顾临奚忽然觉得,或许今天可以继续破例一次。他用开瓶器开了两瓶酒的瓶盖,主动举起一瓶,对方恒安说:“干杯,方警官。就……敬明天吧。”敬漫漫长夜终有日光熹微。“敬明天。”方恒安一饮而尽。顾临奚忽然笑了:“方警官,有件事如果我说错了你不要笑话——我觉得你好像不太知道怎么称呼我。除了直接叫嫌疑人。”方恒安拧眉看着他,半晌叫了句:“林工?”这听起来简直就在叫工地上的包工头,无意间还帮他升了职。顾临奚一下子就被喉口的酒呛到了。方恒安推过去一杯温水,慢慢地说:“因为你的名字,和一位已逝的人太像了,我实在叫不出口。”顾临奚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他其实多多少少猜到了方恒安叫不出林熹两个字,可能和自己本名的谐音有点关系。但顾临奚自觉师生三年加起来的情谊可能还抵不住今晚这顿酒,还以为有的人只是不太适应和死者重名的活人,觉得别扭。然而,方恒安说这话的神情太郑重,让顾临奚的那番猜测显得轻浮起来。顾临奚下意识地说:“抱歉。”但因为“死者”估计就是他自己,所以道歉完觉得更奇怪了,只好口称赔罪来喝酒掩饰。方恒安也喝了口酒:“其实也过去半年了。是我自己放不下。”这下顾临奚很确定这个人是自己了,但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从胸口蔓延开来。他决定绕过这个话题,于是玩笑说:“其实你也可以喊我的字。”方恒安果然被这个与时俱进的新时代民工吸引了注意力。“这个‘字’是我小时候家里长辈从论语中取得,只是除了长辈外,很少人知道。”顾临奚半真半假地说。“叫什么?”方恒安问。“熹。”“哪个字?”“就是喜同一个字呢?”方恒安:“……”顾临奚想了想,火上添了把油:“方警官,那你要不索性叫我熹哥吧。”虽然男性互相称哥是常见叫法。但是顾临奚现在用的相貌看着最多也就23岁,让方恒安叫他哥实在是占足了便宜。方恒安面无表情:“熹哥。”顾临奚:“……”然后,他又笑了起来,灌了自己一大口酒。“熹”的确是他的字,他那老古董似的外公非按照古人走这一套,仿佛这就能把世上的祝福都加诸其身。现在想起来,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只是听方恒安这么称呼时,他忽然有种别样的感觉。顾临奚虽然自觉是个没有底线的垃圾,但是有些事情又是刻在骨子里绝对不会碰,甚至会感到生理性厌恶的。比如,当方恒安以前叫他“顾老师”的时候,这个人在他眼里就是一本毕业论文。既然是本论文,那外貌、身材、性情都会被大脑自动屏蔽。顾临奚非常厌恶特定环境下掺杂着权利纠葛的所谓亲密关系。但是此刻,这个人沙哑低沉地叫着他的名字,身上那些有趣或者诱人的东西都复苏了似的,顾临奚脑海中闪过刚才的情景。——方恒安咬起绷带时,脖颈上的筋骨有力地凸起,喉结轻微滚动的样子。顾临奚眯起眼睛